(相关资料图)
原标题:漾濞建立“五项清单”机制力促巡察监督工作
为充分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漾濞县委巡察办通过建立政策清单、准备工作清单、责任清单、负面问题参考清单和问题清单“五个清单”工作机制,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察工作的出发点、关键点,有力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深度、广度和高度。
建立政策清单。开展巡察前,县委巡察办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县委各巡察组根据被巡察单位“三定”方案,将涉及巡察内容的相关政策规定、法律法规、重大决策部署、项目资金安排,以及被巡察单位自身的工作规则、工作计划等相关材料,分类进行收集整理成清单,供巡察工作人员学习应用。
建立准备工作清单。县委巡察办围绕巡察重点,将制定的《漾濞县委巡察进驻准备工作清单》提前印发至各被巡察党组织,使其结合巡察重点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有助于巡察组进驻后开展工作有的放矢。
建立责任清单。县委各巡察组按照本轮巡察工作方案及授权任务安排,结合被抽调参加人员的专业特长、性格特征、年龄结构等,制定相应的巡察工作方案,并进行人员分工,充分发挥团队相互协助、优势互补作用。同时,建立巡察组全体成员例会制度,对所开展的工作任务进行及时盘点,推动巡察各项工作任务落小、落细、落到位。
建立负面问题参考清单。每轮巡察启动后,县委巡察办组织召开关于提供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会议,要求纪委、组织、政法委、审计、信访、财政等相关部门提供已掌握的被巡察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各巡察组结合工作所需,再次与相关协作配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了解情况后整理出负面问题参考清单,确保靶向更精准,发现问题线索质量更高。
建立问题清单。县委各巡察组依据巡察工作规律特点和巡察工作各环节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疑似问题清单,在逐个甄别的基础上,整理出问题清单,确保问题的精准度,不断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
截至目前,十三届漾濞县委共开展了4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1210个,开展干部谈话577人,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342条,向县委、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16条、重点问题线索33件,党纪政务处分7人。(施琴芳)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