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根据《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安家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实施意见》,补助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补助范围
1、本县农村居民(户籍在我县农村的居民,包括“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前登记为“粮农、菜农、农村集体户等”)。
2、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即期房和现房,不包括二手房),于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二、补助标准
购房补助包括面积补助和契税补助。
1、面积补助:按购房面积一次性补助400元/㎡,每套住房最高补助5万元。期房按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面积核计,现房按不动产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核计。
2、契税补助:按购房实际缴纳契税的50%给予补助。
关键词: